服务项目 |
全国档案数字化服务,成册档案加工服务 |
面向地区 |
设置字段“继承登记”属性
用于为需要的字段设置自动复制属性,以避免重复劳动。该属性在当前登记表单中使用“新增记录”功能按钮时有效。当需要为某个子表一次性添加多条数据记录(例如需要将当前的10个收文一次性录入系统)时,使用“登记表单”中的“新增记录”按钮增加记录,设置了“继承登记”属性的字段会自动复制上一条记录的内容。
在登记表单上,鼠标右键单击需要设置该属性字段项目标签,再使用鼠标左键单击“继承登记”命令即可。“继承登记”属性一旦设置上其前面会有一个对勾表示此字段已设置过“继承登记”,在“取消继承登记”前即永远生效,并且当字段中的值改变后,“新增记录”时,字段中继承过来的一定是该字段中后一次输入的值。
使用“取消继承登记”命令可将选定字段的“继承登记”属性去掉。
对于所有“下拉框” 中的内容只需单击鼠标左键选择而不需输入,该属性只对文本型字段生效。对需要设置为可选下拉框的字段,可随时通过 “系统管理”模块中的“常用数据库” 功能命令进行设置。设置步骤如下:
1、进入飞狐文档管理系统,选择系统左下角的“系统管理”里面的“常用数据库”,进入“常用数据管理”窗口,如下图:
目录排序
提供对目录树中同级子目录或子表进行上下位置的排序。选择一个含有子目录或子表的文件夹执行命令后,再用上下箭头调整子目录或子表的前后顺序即可。例如,我们可将“档案馆(室)”子目录下的“文书档案”子表排到“科技档案”子表下面,步骤如下:
1.鼠标右键单击“档案馆(室)文件管理-文书档案文书文件”子目录,选择右键快捷菜单中的“目录排序”命令,弹出“目录排序”窗口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