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约定年薪包干制有效吗,来徐州恒石人力
劳动合同约定年薪包干制有效吗
【案情回放】
张某系某公司员工,2010年至2014年,双方每年签订一份《上岗协议》,约定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包干制,年薪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有薪酬、福利待遇等。该公司在工作地点提供三间生活用房,张某及其家属李某一并进入泵房值班及生活区域,日常餐饮及休息均在上述区域内完成。该公司均已按照协议约定的薪酬待遇标准实际支付完毕。2015年11月10日,张某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该公司支付加班工资165万余元,后诉至法院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对工作的场所、工作内容、工作时间均具有充分认知,其签署协议未受到欺诈、胁迫。另外,双方之间连续签订五份岗位协议,均已实际履行完毕,协议约定的劳动报酬未低于低工资标准,因此,双方之间签订的岗位协议合法有效,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。公司足额支付约定年薪,应当视为对主张的请求项目已实际支付完毕,张某主张超时加班工资、工龄津贴、岗位津贴、中夜班费、补助费、月度奖金、年终奖金,法院不予支持,遂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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